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临沂市河东区华睿机械配件制造厂年产10000吨机械配件项目技改工程(一期)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段家村
环评批复:临东审服投字[2021]40号(临沂市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年2月25日)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2年3月19日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熔炼烟尘、造型、制芯废气(VOCs(甲醛、酚类)、氨)、浇铸废气(烟尘、VOCs(甲醛、酚类)、氨)、抛丸粉尘。
电炉熔炼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2套脉冲式布袋除器处理后经2根15米高(P1、P2)排气筒排放;覆膜砂浇铸废气和造型制芯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2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吸收装置处理后由2根15高排气筒(P3、P4)排放;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由2套抛丸机自带布袋除器处理后经2根15米高(P5、P6)排气筒排放。
3、噪声: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生产过程中对射芯机、车床、钻床、抛丸机、中频电炉、混砂机和风机等主要声源采取了减震、隔声措施。
4、固(液)体废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炉渣、废覆膜砂、下脚料、废抛丸砂、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集的烟粉尘、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油桶、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危废库冲洗废水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炉渣、下脚料、废抛丸砂、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集的烟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卖,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覆膜砂由厂家回收再生。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危废库冲洗废水属于危险废物,已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危险废物暂存危废库。
环保设施已于:2022年3月19日建成,2022年3月20日-2022年3月22日进行环保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张燕华
联系方式:18306522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