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瑞高装饰材料厂年产1500吨自粘壁纸项目(一期)环保设施调试公示
发布日期:2022-06-17 15:05:13   点击次数: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东区瑞高装饰材料厂年产1500吨自粘壁纸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新柴河村

环评批复:临环东服字[2019]26号(临沂市环境保护局河东分局,2019118日)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267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水:生活污水实际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抽运,不外排。

2、废气:涂布、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氯乙烯、氯化氢)分别经过集气装置收集,由引风机引至总管道后送入一套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处理后经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通过车间安装排气扇等措施进行无组织排放。

3、噪声:本项目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下脚料收集后外售;胶渣、废胶桶、废光触媒棉、废灯管、废活性炭、冲洗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环保设施于202268-617日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边玉军

联系方式:13210669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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