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河东区伟杰钢带厂年加工150吨钢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加工150吨钢带项目
建设单位:河东区伟杰钢带厂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2月25日-2019年3月2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钱得任
联系方式:18769987777
附件:验收报告(7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