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3万件电脑配套产品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管仲河工业园
环评批复:临环东审[2019]3号(临沂市环境保护局河东分局,2019年1月3日)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19年1月6日
2、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水:本项目漆雾喷淋水循环利用,经厂区絮凝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2)废气:裁板木屑经集气管收集至双筒式布袋除尘器,裁板、修整及打孔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台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1#)排出。调漆、喷漆和晾干废气经水喷淋装置和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2#)排出。无组织废气采取车间强制通风等措施。
3)噪声:选用低噪音设备,设备减震、车间隔声。
4)固废:絮凝沉淀池产生的沉渣、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处置;废漆桶、下脚料、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后外卖;废润滑油、废油桶、光氧催化设备产生的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冲洗废水和高浓度废水,暂存危废间。
环保设施已于2019年1月6日建成,2019年1月6日至2019年1月10日进行环保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宋伟超
联系方式:18754996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