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河东区振友塑料制品厂年产500吨塑料管件项目(二期)
建设地点:临沂市河东区汤河镇前踅庄村北911米
环评批复:临东审服字[2019]166号(2019年9月29日,临沂市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本项目新增循环冷却用水,循环冷却水定期补充,不外排;未新增员工,无废水产生。
2、废气:本项目主要废气为注塑成型废气、破碎粉尘,注塑成型废气分别经密闭负压收集装置收集(收集效率90%),收集后的废气引至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及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未收集的注塑成型废气,采取车间密闭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注塑成型废气处理设施一期已验收合格。
二期新增破碎粉尘,本项目破碎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收集效率90%)后引入1台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2#)排放,未被收集的粉尘采取车间强制通风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项目二期主要噪声源为注塑机、拌料机、上料机、破碎机及风机等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根据现场检查,项目通过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
4、固体废物:项目二期新增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是为项目一期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包装物、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及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光触媒棉、废灯管、废活性炭、冲洗废水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环保设施已于2022年11月2日完成建成,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9日进行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管桂芹
联系方式:13869943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