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临沂市兰山区鲁沂天恒塑料制品厂年产800吨塑料制品项目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义和屯村南230米处
环评批复:临兰审服字[2022]254号2022年5月6日 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喷淋塔补充水和循环冷却水补充水,喷淋塔补充水和循环冷却水只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2、废气
项目注塑废气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1套“喷淋装置+静电捕油装置+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除油效率90%,VOCs处理效率90%)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注塑工序未收集的有机废气,采取车间阻挡、强制通风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注塑机、上料机、搅拌机及风机等设备运转噪声。
根据现场检查,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实际建设中的生产过程中对注塑机、上料机、搅拌机及风机等主要声源采取了减震、隔声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塑料颗粒废包装、废熔块、废滤网、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卖废品收购站,废过滤网委托有能力单位烧网后回用,捕集废油、废荧光灯管、废光触媒棉、隔油池废油、水喷淋废水、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属于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环保设施已于2022年5月25日建成,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5月30日进行环保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刘克举 联系方式:13864918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