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山东万阳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年产500套环保设备、500套锅炉、1000套五金配件、8万套更衣柜项目(二期)
建设地点:临沂市河东区相公街道小茅茨村西450米南
环评批复:2018年3月8日,临沂市环境保护局河东分局以临环东审[2018]67号文件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水帘、喷淋塔补充水和职工生活用水。水帘、喷淋用水只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
2、废气
1、喷漆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经水帘+水喷淋+1套光氧催化装置处理+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2、喷塑2工序产生的经集气罩收集+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3、喷塑3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4、固化2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各自集气罩收集+1套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5、固化3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各自集气罩收集+1套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6、注塑1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各自集气罩收集+1套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7、注塑2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各自集气罩收集+1套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未收集的废气,采取车间阻挡、强制通风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注塑机、风机等设备运转噪声。
根据现场检查,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实际建设中的生产过程中对注塑机、粉碎机及风机等主要声源采取了减震、隔声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注塑工序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器集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水性漆桶、水性漆渣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荧光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漆渣、废漆桶危废库冲洗废水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环保设施已于2022年7月20日建成,2022年7月20日到2022年7月25日进行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万洪绪
联系方式:1385399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