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金姗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喷涂2万吨工具钢项目(一期)环保设施调试公示
发布日期:2023-11-15 14:17:25   点击次数: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临沂市金姗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喷涂2万吨工具钢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贾家宅村北220m

环评批复:临东审服投字[2023]115号(临沂市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108日)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31110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气

本项目抛丸粉尘经抛丸机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水旋漆雾净化+过滤棉处理后,与晾干废气一同通过一套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由115m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未被收集的废气,通过加强车间密闭性,提高集气效率等措施,在生产车间内进行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生产过程中对各生产设备、风机等主要声源采取了减振、隔声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集尘、废钢珠、废布袋、废水性漆桶、漆渣及过滤棉、废活性炭、水喷淋废水、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冲洗废水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本项目除尘器集尘、废钢珠、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废水性漆桶、漆渣及过滤棉、废活性炭、水喷淋废水、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冲洗废水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环保设施已于20231110日建成,20231111日至20231115日进行环保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郁有霞

联系方式:167350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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