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瑞泽食品有限公司加工果蔬、果脯和肉脯加工项目 (一期)环保设施调试公示
发布日期:2022-11-16 12:52:47   点击次数: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临沂瑞泽食品有限公司加工果蔬、果脯和肉脯加工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王疃村南10米

环评批复:临环东审[2022]138号(临沂市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10月10日)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2年10月30日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原料解冻、清洗废水、煮制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及新增职工生活用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与原料解冻、清洗废水、煮制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一起通过污水处理站(A2O工艺)处理达标后排入东沟。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及污水处理废气。

本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经15m高排气筒(1#)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2#)排放;果脯生产过程中预煮工序产生的水蒸气通过一根排气筒(3#)排向周边大气,此排气筒仅排放水蒸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未被收集的恶臭、包装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未被收集的恶臭通过加强厂区绿化,减少恶臭对空气环境的影响。包装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厂区绿化等措施,进行无组织排放。

3、噪声:本项目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植物残渣、不合格品经收集后外售饲料厂,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回收再生,职工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袋经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废冷冻机油、废润滑油、废油桶 、COD废液、氨氮废液和危废间清洗废水暂存危废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环保设施已于2022年10月30日建成,2022年11月10日-2022年11月16日进行环保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王凤习

联系方式:13325098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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