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要求,我单位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已竣工,现就竣工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山东亿诚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个灭火器瓶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岭街道西许庄村西460米处
环评批复:临东审服投字[2021]225号(临沂市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年10月22日)
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本项目试压及气密检测用水循环使用,无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喷塑过程产生的喷塑粉尘,固化工序产生的固化废气(VOCs),切割粉尘、焊接烟尘。
本项目焊接、切割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尘装置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喷塑粉尘经密闭收集后经一级滤芯回收装置回收后再引入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与焊接、切割粉尘共同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本项目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噪声:项目建设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建设中的生产过程中对旋切机、收口机、环焊机、二保焊、测压机、抛光机、往复机、空压机等主要声源采取了减震、隔声措施。
4、固(液)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下脚料、废包装物、除尘器收集尘、滤芯回收塑粉、焊渣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是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油桶和危废库冲洗废水。下脚料、废包装物、除尘器收集尘、焊渣收集后外售,滤芯回收塑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光触媒棉、废灯管、废活性炭、危废库冲洗废水属于危险废物,已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危险废物暂存危废库,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环保设施已于2022年7月22日建成,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王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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