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要求,我单位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已竣工,现就竣工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临沂市兰山区田宏达板材厂年产2万立方米细木工板项目
建设地点:临沂兰山区方城镇朱岭庄村西北170米
批复:临兰环审字[2021]234号(2021年7月13日,临沂市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及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
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和和腻子用水,腻子用水在生产过程蒸发损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2、废气: 项目涂胶、热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光催化氧化设备处理+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1根 15m高排气筒(1#)排放;砂光、锯边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2#)排放;导热油锅炉天然气燃烧烟气经低氮燃烧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3#)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实际建设中的生产过程中对涂胶机、预压机、热压机、砂光机、锯边机、翻板机及风机等主要声源采取了减震、隔声措施。
4、固体废物: 原料废包装,腻子渣、修芯下脚料、除尘系统收集粉尘收集后外售,胶渣、破损胶桶、废颜料包装、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导热油、废导热油桶、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环保设施已于2021年7月25日完成建成,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田宏达
联系方式:13685396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