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要求,我单位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已竣工,现就竣工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河东区兴旺五金加工厂年产10万套蓄水罐项目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大赵家村常旺路北洪石路东200米处
环评批复:2025年6月11日,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临东审服投字〔2025〕63号
二、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试压更换水用于车间洒水用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焊接、切割、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喷塑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自带滤芯除尘器处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式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液化气燃烧器采取低氮燃烧措施后产生的烟气与固化废气经同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未被收集的废气经车间密闭、增大收集效率等措施在生产车间内进行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生产过程中对生产设备、风机等主要声源采取了减振、隔声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物、下脚料、焊渣、切割/焊接/打磨工序除尘器收尘、废布袋、废滤芯、滤芯除尘收尘、喷塑工序除尘器收尘。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
废包装物、下脚料、焊渣、切割/焊接/打磨工序除尘器收尘、废布袋、废滤芯经收集后外售,滤芯除尘收尘、喷塑工序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暂存危废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环保设施已于2025年7月15日建成,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王振宇
联系方式:18669653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