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临沂市金亿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万米保温管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大赵家村西298米
环评批复:临东审服字〔2020〕636号(2020年8月10日,临沂市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2、废气:挤出、发泡工序产生的VOCs经密闭收集收由引风机引入1套活性炭吸附箱+光催化氧化设备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实际建设中的生产过程中对挤出机、发泡机及风机等主要声源采取了减震、隔声措施。
4、固体废物:下脚料和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发泡剂桶、废润滑油和废油桶、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危废库冲洗废水暂存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环保设施已于2021年11月10日完成建成,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20日进行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褚向前
联系方式:13581066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