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河东区张华五金加工厂年产500t建筑用卡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河东区张华五金加工厂年产500t建筑用卡子项目
建设单位:河东区张华五金加工厂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25日-2018年11月2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华
联系电话:13054915686
附件: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