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沂河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年新增180万套消防器材项目(二期)环保设施调试公示
发布日期:2022-07-27 09:59:47   点击次数: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临沂市沂河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年新增180万套消防器材项目(二期)

建设地点: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洪石路与常旺街交汇西100

环评批复:临东审服投字〔20228号(临沂市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120日)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2723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水:无废水产生。

2、废气:喷塑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自带滤芯除尘器处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6)排放;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式负压收集后经活性炭处理+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7)排放;固化燃烧器采取低氮燃烧措施后产生的烟气由与固化废气经同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7)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通过车间安装排气扇等措施进行无组织排放。

3、噪声:本项目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收集尘收集后外售;滤芯除尘器收集塑粉回收后回用于生产;废光触媒棉、废灯管、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环保设施于2022723-727日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刘孟钊

联系方式:1390539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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