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丰成塑业塑料制品厂年产200万个塑料桶项目(二期)环保设施竣工公示
发布日期:2019-12-20 17:14:08   点击次数: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要求,我单位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已竣工,现就竣工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河东区丰成塑业塑料制品厂年产200万个塑料桶项目(二期)

建设地点: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扈家戈村东200米

环评批复:临环东审[2018]61号(临沂市环境保护局河东分局,2018年2月28日)

验收批复:临环东审[2019]275号(临沂市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19年11月11日)《关于河东区丰成塑业塑料制品厂年产200万个塑料桶项目(一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2、废气:加热挤出工序产生的VOCs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经光氧催化+活性炭设备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生产过程中对拌料机、挤出机、冷却塔、空压机、上料机、打包机和风机等主要声源采取了减震、隔声措施。

4、固废:本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边角料、不合格品、原料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光氧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冲洗废水和生活垃圾。边角料、不合格品、原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光氧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和冲洗废水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箱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

 

 

环保设施已于2020年12月20日建成,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李振鹏

联系方式:18605498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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