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要求,我单位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已竣工,现就竣工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山东新凯越电炉有限公司年产300台电炉项目
建设地点: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小尤家村西1000米
环评批复:临环东审[2018]131号(临沂市环境保护局河东分局,2018年6月8日)
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运堆肥。
2、废气:项目废气产生来源于焊接工序产生的少量焊接烟尘以无组织方式在车间内排放,车间加强通风。
3、噪声:本项目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通过采取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综合控制措施降低噪声。
4、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下脚料、废包装物、废电线、废焊条和生活垃圾。下脚料、废包装物、废电线、废焊条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润滑油桶、废液压油桶、危废库冲洗废水收集后暂存危废库。
环保设施已于2018年8月15日建成,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尤作凯
联系方式:13305392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