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鼎宸板材厂年产100万张胶合板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18-04-28 09:11:25   点击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暂行办法》等要求,费县鼎宸板材厂于2018年4月14日组织验收专家组对年产100万张胶合板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费县鼎宸板材厂

建设项目:年产100万张胶合板

建设地点:临沂市费县探沂镇薛家村村南600米处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5400m2,主要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宿舍、危废库、办公室等相关附属工程。主要设备有预压机2台,热压机3台,锯边机1台,涂胶机3台,砂光机2台,天然气锅炉1台等。

项目变更情况:验收期间,项目较环评及环评批复无变化。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后,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运堆肥。

(二)废气

(1)甲醛废气:项目在热压机、涂胶机上方均设集气罩,生产车间热压机、涂胶机由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经1套光氧催化设备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粉尘

锯边时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粉尘输送管道引至密闭除尘室进行收集沉降,除尘室内选用袋式除尘器,生产车间被收集的粉尘经箱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砂光时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粉尘输送管道引至密闭除尘室进行收集沉降,除尘室内选用高效脉冲袋式除尘器,生产车间被收集的粉尘高效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3)天然气废气: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4)无组织废气:本经车间设置排风扇,加强通风后经车间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锯边机、预压机、热压机、涂胶机、砂光机等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车间设备、设备基础加固、车间墙体阻隔、距离衰减降低噪声。

(四)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实行统一袋装化,集中收集后由环卫处定期清运;分拣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原材料、铺装、锯边产生的下脚料、除尘器收集粉尘、木材废料经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胶渣、废胶桶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结论

费县鼎宸板材厂年产100万张胶合板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环境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基本可行,主要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通过验收。                                             

公示时间:2018年4月28日-2018年5月2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曹金霞

联系电话:15264919926


附件:1验收报告   2专家签字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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