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东微淼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PE管、1500吨机油桶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山东微淼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PE管、1500吨机油桶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山东微淼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环评批复:2024年8月12日,临沂沂河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该项目的批复(沂新审批投字〔2024〕15045号)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3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军任
联系方式:18105495000
附件:验收报告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qrybb0Rn45SP_6X9ZJO3B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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