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要求,我单位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已竣工,现就竣工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临沂市金姗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喷涂2万吨工具钢项目(二期)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贾家宅村北220m
环评批复:临东审服投字[2023]115号(临沂市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10月8日)
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气
本项目抛丸粉尘经抛丸机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 高排气筒(DA003)排放。喷漆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水旋漆雾净化+过滤棉处理后,与晾干废气一同通过一套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RCO)处理,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4)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未被收集的废气,通过加强车间密闭性,提高集气效率等措施,在生产车间内进行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生产过程中对各生产设备、风机等主要声源采取了减振、隔声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集尘、废钢珠、废布袋、废水性漆桶、漆渣及过滤棉、废活性炭、水喷淋废水、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弃含油抹布和手套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本项目除尘器集尘、废钢珠、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废水性漆桶、漆渣及过滤棉、废活性炭、水喷淋废水、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弃含油抹布和手套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环保设施已于2025年10月21日建成,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郁有霞
联系方式:1673505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