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微淼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PE管、1500吨机油桶项目(一期)环保设施调试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24 15:38:38   点击次数: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山东微淼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PE管、1500吨机油桶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沂河新区凤凰岭街道张家黑墩村东南

环评批复:2024年8月12日,临沂沂河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该项目的批复(沂新审批投字〔2024〕15045号)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冷却用水。设备冷却用水循环使用,需定期更换用于洒水降尘; PE管冷却废水,定期更换,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不外排。

2、废气

PE管生产线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臭气浓度、油烟颗粒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一套静电除油装置+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中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未收集的废气通过采取提高集气效率,加强车间密闭性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及风机等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在针对噪声源位置和噪声的特点分别采用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新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物、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活性炭、废灯管、废光触媒棉、静电除油装置捕集的废油、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 PE管冷却更换废水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合格品、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灯管、废光触媒棉、静电除油装置捕集的废油、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 PE管冷却更换废水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环保设施已于2025523建成,2025524日至2025525进行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李军任

联系方式:1810549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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