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天诚食品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及新增用热设备建设项目(一期)环保设施竣工公示
发布日期:2025-11-14 15:08:29   点击次数: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要求,我单位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已竣工,现就竣工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临沂天诚食品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及新增用热设备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王圪塔墩村西

批复:临环(河东)审〔202520号(20251113日,临沂生态环境局)

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软水制备废水及锅炉排污水,回用于洒水抑尘。

2、废气:主要为生物质燃烧产生废气及上料、装卸粉尘。生物质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SNCR脱硝技术+多管除尘+布袋除尘+碱式水膜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35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上料装卸粉尘采取控制厂内车流量、行驶速度以及装卸物料落差高度,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作业,生物质原料袋装储存,生物质仓库周边洒水抑尘等措施采取车间加强通风等措施。

3、噪声: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生产过程中对生产设备及风机等主要声源采取了减振、隔声措施。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布袋、锅炉除尘器收尘、碱式水膜除尘器沉渣、炉灰渣、氢氧化钠及氢氧化钙废包装。废布袋、锅炉除尘器收尘、碱式水膜除尘器沉渣、炉灰渣收集后外售。氢氧化钠及氢氧化钙废包装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处置。本项目一般固废贮存及处置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环保设施已于20251114日完成建成,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王一翔

联系方式:15005391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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