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监督,具体内容如下:《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临沂市河东区民联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农用地膜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邵八湖村南
环评批复:2025年4月16日,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临东审服投字〔2025〕39号。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不外排。
2、废气
项目吹膜工序产生的VOCs、油烟颗粒、臭气浓度废气经上吸风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一套活性炭吸附+油烟净化器(静电除油)+活性炭吸附装置中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7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未被收集的吹膜废气通过采取车间密闭、加强收集效率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生产过程中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经收集后外售;不合格品、下脚料、废熔块、废过滤网经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静电除油装置捕集的废油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环保设施已于2026年1月27日建成,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2日进行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邵珠江
联系方式:13805496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