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要求,我单位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已竣工,现就竣工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临沂沂河新区明辰塑料制品厂年产80吨塑料配件项目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沂河新区凤凰岭街道西李埠村
环评批复:2025年10月29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临环(沂河新区)审〔2025〕75号
二、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不外排;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循环冷却排污水用于厂区抑尘。
2、废气
本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静电除油+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未被收集的废气经车间密闭、增大收集效率等措施在生产车间内进行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生产过程中对生产设备、风机等主要声源采取了减振、隔声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原料废包装、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静电除油废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
原料废包装、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经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静电除油废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暂存危废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环保设施已于2025年12月30日建成,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冯宝芳
联系方式:15106692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