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临沂启迪电动车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两轮电动自行车塑壳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汤河镇故县社区南120m
环评批复:临东审服投字[2024]95号(临沂市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年9月30日)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5年6月20日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冷却用水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气
本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送入一套静电除油+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未被收集的废气,通过加强车间密闭性,提高集气效率等措施,在生产车间内进行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生产过程中对各生产设备、风机等主要声源采取了减振、隔声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废包装物、下脚料、不合格品及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液压油、静电除油装置捕集废油、废油桶、废活性炭。
废包装物、下脚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润滑油、废液压油、静电除油装置捕集废油、废油桶、废活性炭暂存危废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环保设施已于2025年6月20日建成,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3日进行环保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张岳
联系方式:1866993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