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昊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生物质颗粒项目(一期)环保设施竣工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27 14:51:11   点击次数: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要求,我单位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已竣工,现就竣工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临沂昊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生物质颗粒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向阳村西240

批复:临东审服投字[2024]6号(2024116日临沂市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运堆肥。

2、废气:筛分、制粒、上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收集后的废气引至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收集后的废气引至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收集后的废气引至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3)。未被集气装置收集的粉尘和卸料、包装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生产过程中对注塑机、上料机、拌料机和风机等主要声源采取了减振、隔声措施。

4、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粉尘、不合格原料、车间清扫粉尘除尘器废布袋、废润滑油、废油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收集粉尘、不合格原料、车间清扫粉尘回用于生产。除尘器废布袋外卖废品回收站。废润滑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本项目一般固废贮存及处置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环保设施已于20251227日完成建成,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宋凤军

联系方式:13468091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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