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要求,我单位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已竣工,现就竣工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山东新翎丰农牧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新翎丰农牧年出栏1800万只肉鸡种养结合循环农业项目(二期)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黄山镇柳行村西240m
环评批复:2025年1月22日,临沂市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罗审批环字[2025]4号文件
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空舍冲洗水废水、车辆消毒冲洗废水、软水制备废水、热水炉排污水、生物除臭装置排污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项目产生的空舍冲洗水废水、车辆消毒冲洗废水、软水制备废水、生物除臭装置排污水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生活污水、初期雨水一同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标准及《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 36195)中表2标准要求后用于灌溉农田,不外排。
2、废气
1)有组织废气:包括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废气等。
①污水站恶臭废气: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进入生物除臭塔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
②热水炉燃烧废气:项目每台热水炉配套低氮燃烧器,2座锅炉房燃烧废气分别经2根15m高排气筒(2#、3#)排放。
2)无组织废气: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为鸡舍产生的恶臭气体及污水处理站未收集的恶臭气体,鸡舍定期喷洒除臭剂,鸡粪日产日清,及时对鸡舍等进行冲洗,并对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及时清运,控制污泥在场内的存放量和存放时间,降低恶臭产生。
3、噪声
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噪声源为风机和污水处理站的泵类等设备运转过程中噪声,均采取隔音、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病死鸡、鸡粪、饲料残渣及散落羽毛、栅渣、污泥、一般固废废包装、医疗废物、危废废包装袋、危废废包装桶、废离子交换树脂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废集中分类收集,病死鸡委托中节能(临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处理;鸡粪便委托山东庄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处理;栅渣、饲料残渣及散落羽毛饲料委托废弃物处理机构进行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生产厂家回收;一般固废废包装收集后外售;污水处理站污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废废包装袋、危废废包装桶和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通过采取相应措施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的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的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环保设施已于2025年10月20日建成,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王轲
联系方式:18606395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