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河东区赵梅吸塑包装厂年产260吨塑料包装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河东区赵梅吸塑包装厂年产260吨塑料包装扩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河东区赵梅吸塑包装厂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日起至2025年4月29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赵桂梅
联系方式:13954922616
附件:验收报告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kKVZRnTdzbU43XCMoA3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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