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赵梅吸塑包装厂年产260吨塑料包装扩建项目(一期)环保设施调试公示
发布日期:2025-01-17 10:50:56   点击次数: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监督,具体内容如下:《国环规环评[2017]4)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东区赵梅吸塑包装厂年产260吨塑料包装扩建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沂河新区凤凰岭街道常庄村西70m

环评批复:202513日,临沂沂河新区管理委员会,沂新审批投字〔202515003号。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设备冷却废水用于车间和厂区硬化路面洒水降尘。

2、废气

本项目加热吸塑工序产生的VOCs、苯乙烯、甲苯、乙苯、油烟颗粒、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静电除油装置中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未收集的废气,采取加强通风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生产过程中对塑料包装生产线及风机等主要声源采取了减振、隔声措施。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合格品、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废沾油抹布、废活性炭、静电除油装置捕集的废油、废润滑油脂袋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环保设施已于2025116日建成,2025117日至2025122日进行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赵桂梅

联系方式:1395492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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