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临沂市兰山区路强配电箱厂年产7000台配电箱改扩建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林家庄村西南130米
环评批复:2024年8月5日,临沂市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临兰审服字〔2024〕394号文件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排水系统为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园区雨水管沟,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系统。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不外排。
2、废气
切割、焊接、喷塑粉尘:生产产生的切割、焊接、喷塑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设备自带低氮燃烧器):项目生产产生的固化废气由固化室进出口设置的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经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未收集的切割、焊接、喷塑、固化废气及燃烧废气,采取车间阻挡、强制通风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喷塑机、风机等设备运转噪声。
根据现场检查,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实际建设中的生产过程中对编织机、合股机及风机等主要声源采取了减震、隔声措施。
4、固体废物
项目主要固体废物是热塑粉包装、下脚料、废焊头焊渣、废布袋、除尘灰((切割、焊接、喷塑)、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塑粉包装、下脚料、废焊头焊渣、废布袋、除尘灰(切割、焊接、喷塑)外卖废品回收站;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属于危废,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环保设施已于2024年8月25日建成,2024年8月25日到2024年8月26日进行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李强
联系方式:13014009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