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要求,我单位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已竣工,现就竣工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河东区赵梅吸塑包装厂年产260吨塑料包装扩建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沂河新区凤凰岭街道常庄村西70m
环评批复:2025年1月3日,临沂沂河新区管理委员会,沂新审批投字〔2025〕15003号
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设备冷却废水用于车间和厂区硬化路面洒水降尘。
2、废气
本项目加热吸塑工序产生的VOCs、苯乙烯、甲苯、乙苯、油烟颗粒、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静电除油装置中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未收集的废气,采取加强通风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生产过程中对塑料包装生产线及风机等主要声源采取了减振、隔声措施。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合格品、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废沾油抹布、废活性炭、静电除油装置捕集的废油、废润滑油脂袋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环保设施已于2025年1月16日建成,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赵桂梅
联系方式:13954922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