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本合塑料制品厂年产1200吨塑料绳项目(一期)环保设施竣工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01 14:12:27   点击次数: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要求,我单位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已竣工,现就竣工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临沂市兰山区本合塑料制品厂年产1200吨塑料绳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小林庄西200m

环评批复:2024年4月24日,临沂市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临兰审服字〔2024178号文件

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水排水,其中职工生活污水(包括厕所冲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循环冷却水排水用于洒水抑尘,均不外排。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分为有组织废气及无组织废气。

有组织废气:各设备拉丝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水喷淋+电捕油+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收集的拉丝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颗粒物和臭气浓度,产生量较少,采取加强车间阻挡及强制通风等措施。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以拉丝机、风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在针对噪声源位置和噪声的特点分别采用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主要固体废物是原料废包装袋、废丝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水喷淋塔排污水、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光氧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水喷淋塔配套隔油池收集废油、电捕油设施收集废油、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属于危废,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环保设施已于202471建成,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林本合

联系方式:13969921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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