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浩都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农机设备零部件项目(一期)环保设施调试公示
发布日期:2025-07-01 14:06:26   点击次数: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临沂浩都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农机设备零部件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沂河新区临工路与翔宇路交汇处西北角

环评批复:2025年5月23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以临环(沂河新区)审[2025]22号文件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主要为注塑循环冷却水补水和职工生活用水。注塑循环冷却水用于厂区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

2、废气

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1套“静电除油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收集的注塑废气和破碎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颗粒物和臭气浓度,产生量较少,采取加强车间阻挡及强制通风等措施。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以注塑机、破碎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在针对噪声源位置和噪声的特点分别采用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物、破碎工序除尘器收尘经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置;塑料下脚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静电除油装置捕集的废油、废活性炭属于危废,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环保设施已于202571建成,202571日至202575进行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张金祥

联系方式:1526996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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