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要求,我单位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已竣工,现就竣工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临沂浩都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农机设备零部件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沂河新区临工路与翔宇路交汇处西北角
环评批复:2025年5月23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以临环(沂河新区)审[2025]22号文件
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主要为注塑循环冷却水补水和职工生活用水。注塑循环冷却水用于厂区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
2、废气
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1套“静电除油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收集的注塑废气和破碎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颗粒物和臭气浓度,产生量较少,采取加强车间阻挡及强制通风等措施。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以注塑机、破碎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在针对噪声源位置和噪声的特点分别采用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物、破碎工序除尘器收尘经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置;塑料下脚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静电除油装置捕集的废油、废活性炭属于危废,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环保设施已于2025年7月1日建成,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张金祥
联系方式:15269965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