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今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河东区艺洁美塑料制品厂年产300吨塑料制品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河东区艺洁美塑料制品厂年产300吨塑料制品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河东区艺洁美塑料制品厂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2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警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刘锦斌
联系人:刘锦斌
联系方式:15865970045
附件:验收报告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XIgW82f6LU9E-LgYVZ7bg?pwd=8z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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