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鲍斯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000 吨环保型塑粉项目(一期)环保设施竣工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08 11:56:09   点击次数: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要求,我单位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已竣工,现就竣工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山东鲍斯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000 吨环保型塑粉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大朝沂村向东110

环评批复:2024年11月8日,临沂市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临兰审服字[2024]558号文件

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抽运,不外排;循环冷却排污水用水用于喷淋塔补水,不外排。

2、废气

项目挤出压片废气经上吸风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静电除油+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通过 15m 高排气筒 DA001 达标排放;投料、磨粉、打包废气采用上吸风式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 15m 高排气筒 DA002 达标排放。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收集的废气,采取车间阻挡、强制通风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磨粉机及空压机等设备运行噪声。根据现场检查,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实际建设中的生产过程中对风机等主要声源采取了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回用于生产;静电除油装置收集的废油、水喷淋收集的废油、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喷淋塔更换废水属于危废,于危废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环保设施已于202538建成,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李磊

联系方式:17662936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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