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临沂市河东区长恭机械厂年加工10000吨五金毛坯配件项目
建设地点: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大官庄村村北约400米
环评批复:临环东审[2018]373号(临沂市环境保护局河东分局,2018年12月11日)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18年12月16日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运堆肥。
2、废气:本项目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熔炼工序产生的烟尘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由引风机引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车间已安装排气扇,加强通风措施。
3、噪声:本项目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通过采取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综合控制措施降低噪声。
4、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炉渣、废砂、下脚料、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烟粉尘、沉降粉尘;危险废物为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包装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和危废库冲洗废水。炉渣、废砂、下脚料、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烟粉尘、沉降粉尘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包装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和危废库冲洗废水暂存危废间,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环保设施已于2018年12月16日建成,2018年12月17日-2018年12月24日进行环保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高仁桂
联系方式:13563919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