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东区丰成塑业塑料制品厂年产200万个塑料桶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扈家戈村东200米
环评批复:临环东审[2018]61号(临沂市环境保护局河东分局,2018年2月28日)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18年10月20日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水
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加热挤出工序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光氧催化设备进行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未被集气罩收集的VOCs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在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生产过程中对拌料机、挤出机、冷却塔、空压机、上料机、打包机和风机等主要声源采取了减震、隔声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边角料、不合格品、原料废包装材料、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光氧灯管、废光触媒棉、冲洗废水和生活垃圾。边角料、不合格品、原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光氧灯管、废光触媒棉和冲洗废水暂存危废间;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箱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
环保设施已于2018年10月20日建成,2018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进行环保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李振鹏
联系方式:18605498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