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500台风机、200台除尘器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临沂市河东区相公街道宅子村村后(规划路6号)
环评批复:临环东审[2019]36号(临沂市环境保护局河东分局,2019年1月23日)
2、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68m3/a,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
2)、废气
1#生产车间切割、焊接工序和焊接车间焊接工序中产生颗粒物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本项目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通过采取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综合控制措施降低噪声。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下脚料、除尘器收尘和职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和冲洗废水。下脚料和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和冲洗废水暂存危废间,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环保设施已于2019年5月20日建成,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5月30日进行环保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王维良
联系方式:13280567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