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要求,我单位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已竣工,现就竣工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临沂正嘉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帐篷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临沂市经开区芝麻墩街道沂和路与昆明路交汇东北角
环评批复:临环经开评函[2018]211号(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18年10月29日)
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的生产废水一同排入污水管网,项目废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 B 等级)》和《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达标排放。
2、废气:本项目酸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入酸雾吸收塔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1#)排放;固化工序天然气燃烧配有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和固化有机废气经光催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2#)排放;喷塑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3#)排放。未被集气装置收集的气体、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的焊接烟尘以及切割粉尘进行无组织排放。
3、噪声:本项目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为废包装物、机加工下脚料、焊渣、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卖。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盐酸桶、废磷化液桶、污水处理污泥暂存危废间并委托临沂东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喷塑粉尘回用于生产。
环保设施已于2021年5月17日建成,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李玉强
联系方式:1385392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