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正奥生物质颗粒厂年产1万吨生物质颗粒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发布日期:2018-10-10 09:39:22   点击次数: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费县正奥生物质颗粒厂年产1万吨生物质颗粒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费县正奥生物质颗粒厂年产1万吨生物质颗粒项目

建设单位:费县正奥生物质颗粒厂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810月10日-2018年10月3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盖之     

联系电话:15963915765


附件: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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