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费县达凯板材厂年产1.5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费县达凯板材厂年产1.5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
建设单位:费县达凯板材厂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8年6月5日-2018年6月2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贯友
联系电话:13953976053
附件: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