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弘禾板材厂年产1.1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发布日期:2018-10-05 09:33:43   点击次数: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费县弘禾板材厂年产1.1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费县弘禾板材厂年产1.1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

建设单位:费县弘禾板材厂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05日-2018年10月2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会

联系电话:13854907261


附件: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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