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东区郑旺镇正旺刀具厂年产10000件机械零部件项目
建设地点: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张家埠子村南320米
环评批复:临东审服字[2019]172号(临沂市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19年10月11日)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0年4月15日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实际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切割烟尘,产生的焊接、切割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3、噪声:本项目选择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生产过程中对冲床、铣床、锯床、切割机、火焰切割机、压力机、水磨床、压平机、台钻和风机等主要声源采取了减震、隔声措施。
4、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下脚料、水池沉渣、除尘器收集粉尘、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切削液、含切削液铁屑、固体切削剂包装袋、危废库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下脚料、水池沉渣、除尘器集尘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切削液、含切削液铁屑、固体切削剂包装袋、危废库冲洗废水收集后暂存危废库。
环保设施已于2020年4月15日建成,2020年4月17日-2020年4月20日进行环保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闫加祺
联系方式:13805496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