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临沂高新区凯旺明胜塑料制品厂年产1500吨塑料收纳箱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武德村北450米
环评批复:2025年6月13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临环(高新)审〔2025〕25号
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循环冷却排污水用于厂区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不外排。
2、废气
东车间注塑废气经密闭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静电除油+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1)外排;西车间注塑废气经密闭集气罩后经1套静电除油+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2)外排;未被收集的VOCs、油烟颗粒、臭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采取加强设备密闭、车间阻挡等措施。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项目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通过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降噪。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废包装物、边角料、不合格品经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静电除油装置捕集的废油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环保设施已于2025年6月20日安装完成,2025年6月21日至2025年6月25日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林苗
联系方式:13531968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