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东区常赢塑料制品厂年产500万件钳子把套项目
建设地点:临沂市河东区太平街道沙岭官庄村西160米
环评批复:临东审服字[2019]346号(临沂市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19年12月05日)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0年4月10日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水:本项目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加热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拌料工序产生的粉尘。
本项目加热注塑过程中产生的VOCs、HCl和氯乙烯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1#);拌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2#);未收集的有机废气和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生产过程中对拌料机、注塑机、风机等主要声源采取了减震、隔声措施。
4、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边角料、废包装物、不合格品、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增塑剂空桶、增塑剂废桶、环保设备产生的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危废库冲洗废水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边角料、废包装物、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增塑剂空桶暂存危废间,由厂家定期回收;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增塑剂废桶、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危废库冲洗废水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环保设施已于2020年4月10日建成,2020年4月10日-2020年4月13日进行环保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张玉芹
联系方式:15163975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