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要求,我单位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已竣工,现就竣工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山东施耐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3000套保温厢、冷藏厢和医药专用厢及配件生产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家埠街道中山路与华夏路交汇东南角山东双越线缆有限公司内部
环评批复:临经开行审环字[2020]113号文件(2020年8月27日、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本项目淋雨平台排水为清净下水,排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解白河。
2、废气:项目建设过程中焊接车间产生的焊接烟尘经1台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综合车间氩弧焊产生的焊接烟尘经1台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综合车间下料、打磨工序产生的下料粉尘、打磨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综合车间生产过程生产的有机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1套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经另1根15m高排气筒(2#)排放。未被收集的焊接烟尘在车间无组织排放,车间安装排气扇,加强通风。
3、噪声: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生产过程中对木材切割机、木工锯、玻璃钢板切割平台、淋雨平台、负压机、真空泵、气泵、二保焊、手持磨光机及风机等主要声源采取了减震、隔声措施。
4、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下脚料、废包装物、焊渣、焊烟净化器收集的烟尘、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废胶桶、胶渣、废润滑油、废油桶及职工生活垃圾。项目下脚料、废包装物、焊渣、焊烟净化器收集的烟尘、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废胶桶、胶渣、废润滑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已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环保设施已于2020年10月10日建成,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吕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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