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宏兴机械有限公司年产800吨工程机械塑料配件项目(一期)环保设施调试公示
发布日期:2024-08-24 10:24:42   点击次数: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临沂宏兴机械有限公司年产800吨工程机械塑料配件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埠街道钟埠村东1220

环评批复:2021年12月6日,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临经开行审环字[2021]51号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城镇污水管网排入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解白河。

2、废气

项目破碎工序产生的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生产车间分为南北两部分,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各经1套集气罩收集后经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未收集到的废气在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车间密闭,加强废气收集效率。

3、噪声

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生产过程中对注塑机、拌料机、破碎机、气泵和风机等主要声源采取了减震、隔声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袋、不合格品和边角料、除尘器收集尘、废液压油、废油桶、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以及职工生活垃圾。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袋和除尘器收集尘集中收集后外售;不合格品和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为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油桶、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均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环保设施已于2024824建成,2024825日至2024828进行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李荣新

联系方式:13954438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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