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东区长需保温材料加工厂年产15万个保温冒口项目
建设地点: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大赵家村
环评批复:临环东审[2019]149号(临沂市环境保护局河东分局,2019年4月3日)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配料用水进入产品后烘干,不外排;制样抽真空过程中产生的真空泵废水一部分打入打浆池中重新使用,另一部分用作真空泵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运堆肥。
2、废气
项目投料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设备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投料粉尘通过采取密闭搅拌、车间阻挡、车间顶部安装排气扇等措施,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生产过程中对主要声源采取了减震、隔声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投料粉尘经车间沉降产生的沉降粉尘,原料包装产生的废包装物,检验过程产生的不合格产品以及职工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投料粉尘经车间沉降产生的沉降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环保设施已于2019年8月10日建成,2019年8月11日至2019年8月20日进行环保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赵长需
联系方式:13791549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