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临沂市兰山区福华木材加工厂年产2.5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
建设地点:厂址位于临沂市兰山区方城镇朱岭庄村西南约120m
环评批复:临兰环审字[2021]361号(2021年7月27日,临沂市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及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
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本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和和腻子用水,腻子用水在生产过程蒸发损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2、废气: 锯边粉尘:半密闭处理,粉尘经收集后通过管道抽至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砂光粉尘:半密闭设备,粉尘分别经管道抽至2台脉冲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然后经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甲醛废气:涂胶机和1#~5#热压工序产生的甲醛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6#~10#热压工序产生的甲醛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集气罩未收集的甲醛废气通过车间设置排风扇、加强通风排出;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1根高度 15m的排气筒排放;面粉粉尘在车间内设专用的投料处,产生的粉尘大部分沉降在投料处,清扫收集后会回用;未被收集的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3、噪声: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实际建设中的生产过程中对涂胶机、预压机、热压机、砂光机、锯边机、翻板机、刮腻子机及风机等主要声源采取了减震、隔声措施。
4、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下脚料、除尘系统收集粉尘、胶渣、破损胶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导热油、废导热油桶、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以及职工生活垃圾。下脚料、除尘系统收集粉尘收集后外售,胶渣、破损胶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导热油、废导热油桶、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环保设施已于2021年8月10日完成建成,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15日进行环保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李继峰
联系方式:13969990502